生效日期:2026年7月
一、7 天鑑賞期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本網站商品自您收到商品之次日起,享有 7 天鑑賞期(猶豫期)。鑑賞期並非試用期,退回之商品須為全新未使用狀態,並保持完整包裝、配件與標籤。
二、食品衛生特別說明
基於食品衛生與安全考量,已拆封、已食用或屬易腐之食品(含生鮮、冷凍、飲品等),恕無法辦理退換貨,此為法定合理排除範圍,敬請見諒。
三、退貨條件
- 商品本體、贈品、配件、包裝與標籤須齊全且完好。
- 非因商品瑕疵之退貨,來回運費由消費者負擔。
- 若商品有瑕疵、損壞或寄送錯誤,請於收貨後 7 日內與我們聯繫,退換運費由本公司負擔。
四、退款方式與時程
退貨商品經確認無誤後,本公司將於 7 個工作天內以原付款方式退還款項;信用卡退刷之實際入帳時間,依各發卡銀行作業而定。
五、聯絡我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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